營改增后有哪些發票可以抵扣呢?發票認證是不是360天內都可以???怎么勾選認證捏?今天小編就和大伙兒詳細聊一聊發票認證的那些事兒,收藏起來,以后每次認證時都可以看看,很有幫助!
問: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可以用專用發票發票聯進行認證嗎?
答:可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問:失控發票能否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答: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的批復》(國稅函〔2008〕607號)規定:“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對認證發現的失控發票,應按照規定移交稽查部門組織協查。屬于銷售方已申報并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并通過協查系統回復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p>
問:開出的專用發票丟失,購方如何認證?
答:分丟失前已認證和丟失前未認證兩種情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規定:“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1、2,以下統稱《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p>
問取消認證的企業有哪些?
答:信用等級C級及以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確認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未查詢到對應發票信息的,可進行掃描認證。
問2017年7月1日之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是180天還是360天?
答:2017年7月1日前,就180天,之后就360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的規定:“九、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p>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執行。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六規定:
增值稅扣稅憑證,主要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票認證期限從原來180天延長至360天。
but,注意啦,不是所有發票都是360天內認證哦!
2017年7月1日起
1、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認證期限說明
360日非360個工作日,節假日不能順延,即360日為自然天數,包含節假日。是以開票日期算起,而非取得發票日期算起!
2017年6月30日前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之前的認證方式執行,認證期限仍為180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的規定: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二)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三)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四)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五)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
非客觀原因導致的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則不得抵扣。
1.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自2016年12月1日起,納稅信用C級以上的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2.掃描認證。
溫馨提示
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更為方便、高效、快捷,強烈推薦您使用!
登錄網址
https://fpdk.tax.sh.gov.cn
發票勾選種類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
3.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發票勾選條件
1.由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發票。
2.發票狀態為正常、未超過抵扣時限的發票(6月30日前開具為180天;7月1日后開具為360天)。
3.發票金額為正數的發票。
平臺運行環境
1.本平臺支持WINDOWSXP(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 8、WINDOWS10)及以上操作系統;
2.納稅人必須配置IE8及以上IE版本瀏覽器;
3.納稅人在使用本平臺前,需根據操作手冊要求安裝相關的控件及驅動(盤、安全控件和稅務證書);
4.為方便納稅人一鍵安裝控件及驅動,或安裝控件及驅動不成功時,平臺提供所需驅動、控件的集成專用瀏覽器。
操作步驟
1.登錄;
2.首頁-工作臺查看發票數量和稅額合計;
3.發票勾選-當前月份最右邊有查詢按鈕,輸入所有條件后,點查詢,查詢出可勾選的發票;
4.勾選保存-勾選要抵扣的發票,保存;
5.保存確認;
6.確認勾選;
7.確認查詢。
注意事項
1.您可通過【發票勾選】或【批量勾選】模塊,在可勾選和確認時間段內,按照稅款所屬期對需要抵扣(或退稅)的發票進行勾選處理,在【確認勾選】之前可以多次勾選或撤銷勾選(必須手工確認)。
2.發票認證及申報的時間:
①若您還未申報,在申報期內,您仍可使用確認平臺勾選認證,而勾選確認的發票可于申報時進行抵扣。
②若您已申報或申報期已結束,則勾選確認的發票應于下月申報時抵扣。
③若使用掃描認證方式,則掃描認證的發票應于次月進行申報抵扣。
當平臺成功獲取您當期申報完成的結果時,將立即開啟您下期的勾選確認操作窗口,請您關注平臺中【稅款所屬期】的變化。
3.目前開具的發票信息數據同步到確認平臺需要1天,所以平臺中不含當天開具的發票。銷方離線開具的發票,在本平臺無法查詢到,在銷方上傳發票至稅務局端后,方可體現在本平臺中。
4.三證合一信息確認。企業完成三證合一后,此后應當按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開具及取得發票。變更前取得按舊稅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在認證期限內繼續認證抵扣。轉碼后首次登錄平臺時,請查看企業信息,若無法勾選確認,請選擇查看【檔案信息維護】中的稅號是否準確。新舊稅號是否在信息中體現,若信息不符,請及時聯系主管稅務機關,在征管系統中進行及時維護(通常次日生效)。如果認證以后申報時一窗式比對不符,需要到大廳進行人工比對,手工清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