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訊 記者陳文才 去年國慶期間,深圳市福田區某科技公司員工小原(化名)涉嫌盜竊公司財產,被警方拘留,面對嫌疑人的“零口供”,深圳檢方用鐵的證據予以回應。一審中,深圳檢方認定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獲法院支持,最終嫌疑人小原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責令其向被害單位退賠相關損失。
科技公司電腦故障頻出,涉6.5萬硬件被“偷梁換柱”
福田區某科技有限公司,日常辦公的電腦設備都屬高新尖級別,并設有網絡工程師專人專崗維護。但總會有零件出問題!
據介紹,2018年國慶長假過后,返回公司上班的工作人員發現有幾臺電腦主機無法啟動,于是就聯系網管員小原來處理。專業人員一出馬,電腦很快修好,可在接下來的十天,卻一直存在系統不穩定的情況,且屢修屢壞,屢壞屢修。
一名略懂電腦的工作人員決定自己查找原因,點開了計算機信息查看相關配置,卻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本電腦CPU和公司購置時的型號居然不相符。在立即與電腦銷售方調查核實后,確認原廠的CPU已被人悄無聲息換成了次品CPU,性能降低,必然導致電腦運行時故障頻出。
該公司高層得知情況后,立刻檢查了所有辦公室及機房的電腦,發現有33臺電腦和一臺服務器的硬件被更換為次品,共計34個CPU、15條內存條、獨立顯卡2個,涉及金額6.5萬余元。于是,該公司立即報警。
嫌疑人“零口供”,案件被兩次退回重新偵查
警方經過偵查,一個多月后,網管員小原落入法網,但他矢口否認,辯解自己只是按照領導指派正常維護電腦,沒有實施也并不知情CPU被更換的事實。
不認罪!是否就沒有證據了?零口供!是否就對犯罪分子束手無策?檢察官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面對“零口供”案件,福田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從其他類型證據入手,并針對被告人的辯解逐一尋找證據進行分析論證。期間,福田人民檢察院兩次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
嫌犯百般辯解,檢察官擺證據逐一擊破
小原顯然是有備而來。小原到案后第一次辯解一副無愧于心的態度,其稱自己沒有作案時間,也沒有動過公司電腦。經警方調取公司指紋鎖使用登記及目擊證人證實,在案發期間國慶長假的七天里,公司其他員工都未上班,只有小原在沒有工作任務且主管領導不知情的情況下,兩次擅入辦公場所。而且被盜電腦機箱上提取并檢出小原的指紋。
看到指紋對比結果后,小原改了口,稱自己可能動過公司電腦,但這是為了維修電腦才拆機箱的,也向公司領導匯報過,趁節假日來加班維修。但此說法亦遭到否認,公司領導及相關員工的證言證實涉案期間沒有員工申報過電腦故障,更沒有安排小原維修電腦。
小原見狀又變更辯解:“可能沒有報修,但我是為了檢查維護電腦狀態。”經查,涉案電腦均于2018年3月、4月集中購入,該公司專門設置了一個信息安全管理平臺用于記錄電腦硬件資產變更情況,平時只要有人對電腦硬件進行更新等操作,平臺就會自動留痕。
值得注意的是,小原是2018年8月入職該公司任網絡工程師,負責公司電腦、服務器等日常維護,入職時間不長的他并不知曉公司安裝了上述平臺。
根據案發后的平臺記錄和現場清查顯示,在小原入職后直至10月中旬案發,公司電腦硬件出現多次未經報修就更換或移除的情況,而小原入職之前從未發生過類似現象。該安全管理平臺記錄下在國慶期間,公司有十余臺電腦的硬件居然在同一天內被拆裝更換,頻率之高前所未有。
維護結果本應保持或提高電腦性能,但事實是,在小原這個公司唯一的網管人員接觸"維護"后,那些電腦的主機反而無法啟動。小原維護電腦的辯解又被擊破。
檢察官證據確鑿,嫌犯一審被判1年8個月
就在檢察官要求小原解釋下為何前后出現了這么多次不同的辯解時,小原低頭沉默稍許,說:“被盜的電腦配件沒有查到實物,你們怎么定我的罪?”
殊不知,偵查部門早已通過技術手段找到了小原的手機內已被刪除的轉賬記錄,從中比對篩查出了在涉案期間和小原有過多次轉賬往來的兩名證人,他們剛好是兩家電腦二手配置交易檔口的老板。
經老板們指認,在涉案期間,小原曾數次向他們出售過CPU、內存條等,他們的檔鋪明確標示了“拒絕贓物”字樣,而小原也告訴他們這些都是自己從網上購買轉賣。
經比對他們的收貨出貨記錄,這些被出售的電腦二手硬件與公司里丟失的電腦硬件型號、數量、耗損程度都相符。而且小原還從他們這里購買了一批低配二手的cpu等電腦硬件,這些硬件也能與公司被更換上的配件型號對應。
贓物去向都已查出,小原仍未放棄,又辯解:這只是我之前做的小生意,和本案沒有關系。然而,根據兩位證人提交的和小原之間的歷史聊天記錄顯示,他們都是在涉案期間內添加為微信好友。雙方的添加記錄、完整的聊天記錄都在。
小原依然負隅頑抗,又辯解:“我沒說實情,出售的CPU等都是我從我親戚那里淘來的。”但經證實,這位親戚也被找到作證,其根本就沒見過這些貨!
不論小原再怎么狡辯,巧舌如簧,在檢察官的證據面前,他的犯罪事實也無處遁形。幾個回合下來,小原終究還是“敗下陣來”。他原本企圖以不知情、正當貨源等諸多借口,掩蓋其實施的高科技含量“偷梁換柱”,未曾想,卻在與檢察官一步步“辯”與“控”的交鋒中,清晰地展現了本案的犯罪手法、銷贓渠道、替代品來源等來龍去脈,這些所謂的“零口供”反而有力印證了他的犯罪事實。
最終,檢察機關認定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全部獲一審法院支持。小原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責令其向被害單位退賠相關損失。
腦被鎖了,朋友說是死鎖,硬盤鎖,系統盤也進不去,知道密碼后也進不去
業發展的越好,涉及的銀行業務越是繁雜。銀行對賬、電子匯票和收付賬款等,都是企業常見的業務處理。但是聽上去很麻煩的操作,其實一個網銀盾就可以全部解決。沒有什么是完美的,企業網銀盾雖然優秀,但是也有著令人煩心的缺點,比如輸錯密碼會被鎖死。那鎖死的企業網銀盾該如何處理呢?
網銀盾被鎖死的情況
企業網銀盾已經是企業必不可少的一個銀行工具,它不僅簡化了網銀的操作流程,更是在安全管理有著獨到之處。而控制安全性的重要方式,就是控制密碼的輸入次數。一般來說,企業網銀盾密碼可以輸入6次。如果超過了這個次數,就會有我們所說的情況發生——鎖死。一旦發生鎖死的情況,網銀盾就無法實現該有的功能,這時我們需要進行以下處理。
網銀盾鎖死情況處理
一般網銀盾會有三個,分別是:錄入盾、復核盾、管理盾。無論哪種盾被鎖,都可以用相同方式處理。
1.一般情況下,網銀賬戶的登錄密碼,因為輸入錯誤而導致不能操作時,可等待24小時以后再次進行嘗試,并且每間隔24小時都可進行嘗試。如果輸入正確了,鎖定自然就解開了。
2.首先說明一下,很多人都有一種誤解,認為管理盾是萬能的,可以進行解鎖。其實不然,管理盾并沒有解鎖功能。要想解鎖,需要到相應的銀行柜臺進行證書恢復。辦理之前,最好提前咨詢銀行相關事宜。
3.遇到一些特殊情況,網銀盾是無法解鎖的,這時我們就需要更換網銀盾了。你需要攜帶必要的材料:法人章、公章和財務章,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被鎖網銀盾,最重要的是法人身份證。網銀盾的價格大約是33元,可計入“管理費用”。
如何防止網銀盾鎖死
網銀盾被鎖,無外乎密碼錄入錯誤。所以我們在錄入密碼時一定要小心謹慎。例如錄入密碼前,查看電腦字母大小寫是否調整,錄入時不要過于著急,選擇證書時觀察是否選擇正確等。如果發生錯誤,切記不要一意孤行,要思考錄錯原因,不然超出次數就麻煩了??傊痪湓挕⌒鸟偟萌f年船!
企業網銀盾是企業操作資金流通媒介的重要工具,所以平時一定要妥善保管,密碼也不要輕易泄露。不然導致賬號被盜,財務人員會被認為是主要責任人,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就不好了。
在這里相信有許多想要學習會計的同學,大家可以關注小編頭條號,私信【學習】即可領取一整套系統的會計學習資料!還可以免費試學課程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