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整理的一般要求的適用
《規則》中關于整理的一般要求同時適用于紙質歸檔文件和電子文件整理。不過,由于電子文件存在不同于紙質歸檔文件的特性,兩者在具體適用上也存在一定差異。本節依據《規則》《數字檔案室建設指南》和《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規范》(GB/T 18894)的有關要求,對電子文件如何適用歸檔文件整理的一般要求進行說明。
一、組件(件的組織)
電子文件基本的整理單位適用于《規則》規定。一般情況下,以件作為電子文件的整理單位,即以件為單位,進行文件級整理。
1.文件、文檔的區別
電子文件整理原則上以一份電子文件作為一件進行整理。但在電子文件“件”的確定上,還要明確文件、文檔的區別。
(1)文件:對于電子文件來說,一份文件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文檔(如一份文件中的版式文件正本和流式文件留痕稿等),無論其格式或載體形式如何。由多個文檔組成的文件稱為組合文件,組成組合文件的文檔之間具有管理意義上的緊密關聯,二者需要組合在一起才能表示一個完整的業務活動。
(2)文檔:與文件相比,文檔是指沒有經過分類、登記和固化的,尚未被作為文件捕獲的計算機文件。
2,確定電子文件整理單位
通過上述對電子文件的文件、文檔概念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1)電子文件一般以一份文件作為一件處理,特殊情況下(如來文和復文)多份電子文件可以作為一件。特殊情況下的組件方法可以參照紙質文件辦理。
(2)一份電子文件一般由多個文檔構成,劃分件的時候要將這些文檔作為一份文件處理。如發文類的電子文件,一份文件原則上應包含版式文件發文稿紙、版式文件正本和流式文件留痕稿;收文類電子文件原則上應包含版式文件收文處理單和版式文件正本。
(3)電子文件的元數據一般保存在檔案管理系統的數據庫中,不會作為一個單獨的文檔與電子文件內容保存在一起。
3.電子文件件內的排序
多份電子文件作為一件時,其排列順序與紙質歸檔文件的排序相同。一份電子文件包含多個文檔時,其排列順序同樣與紙質文件的排序方式相一致,如發文類文件按照版式版式文件正本、文件發文稿紙和流式文件留痕稿順序排列等。
二、分類
電子文件分類一般應按照《規則》要求,采用“年度一機構(問題)一保管期限”或者“年度一保管期限一機構(問題)”等方法進行三級分類。規模較小或公文辦理程序不適于按機構(問題)分類的立檔單位,可以采取“年度一保管期限”等方法進行兩級分類。電子文件分類時,年度、機構、問題、保管期限等分類方法與紙質文件一致。
不過,在實際工作中,因電子文件形成數量較大,完全參照紙質文件整理方式進行手工分類往往難以操作。同時文檔一體化管理也要求在電子文件形成前端即能夠按照文件材料歸檔范圍決定電子文件是否有歸檔價值,按照電子文件分類方案決定歸檔文件的類別,因此建立計算機識別的電子文件分類方案,實施計算機系統自動分類電子文件勢在必行。
電子文件分類方案是在業務應用系統或電子檔案管理系統中用于支撐電子文件的捕獲、命名、分類、維護、處置和檢索的一種層級式分類工具。電子文件分類方案是在選定分類方法的基礎上,以文字或圖表的形式實現類目體系的表述,即標識各級類目、明確類目之間關系,進而構建分類體系,組織電子文件的等級結構體系。
電子文件分類方案反映了機構業務活動及其所產生電子文件的種類,揭示了電子文件之間以及文件與背景之間的有機聯系什么是電子文檔,怎么做,定義了電子文件的組織方式。電子文件分類方案,作為電子文件分類元數據的控制體系,不僅在電子文件前端控制中占據核心位置,而且還對元數據集成機制下建立起電子文件知識組織體系具有重要支撐作用。電子文件分類方案主要項目如表5一1所示。
表5-1 電子文件分類方案主要項目
類目構成
規則
1.類目標識符
由具備一定意義的字、數字等構成
2.類目名稱
涵義明晰、簡潔、易于理解
3.類目定義
依據權威文獻定義
4.類目適用范圍
詳細列舉所適用的事由范圍
5.類目注釋
需要說明的類目事項
6.保管期限
明確具體保管時間長度
7.上位類
可能存在的上位類標識符、名稱
8.子類
可能存在的子類標識符、名稱
9.相關類
可能存在的相關類標識符、名稱
電子文件分類方案一般應設置在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中,通過計算機和文件辦理人員的協同方式,對電子文件進行自動(半自動)分類,實現在電子文件辦理時期,即可對電子文件進行價值判斷和分類,明確電子文件的歸檔價值和保管期限。在國家標準《電子文件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一2012)中指出“分類方案是電子文件管理業務的基礎”、電子檔案管理系統應“支持機構建立和維護符合自身實際的分類方案”。在電子檔案管理系統中預設電子文件分類方案時,系統應能達到以下要求:
●以層級式組織電子文件分類方案,不應限制層級數目;
● 每個類目均應提供相應的描述元數據,如類目代碼、名稱和注釋等;
● 類目代碼的編碼規則;
● 支持分類方案類目的增、刪、改、拆、復制等維護處置。
各機關在設置分類方案時,應避免按照載體或者按照電子文件文件格式進行分類。
三、排列
電子文件分類后,原則上應按照《規則》要求的排列方法,即分類方案的最低一級類目內,按時間結合事由排列;同一事由中的文件,按文件形成先后順序排列;會議文件、統計報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電子文件整理一般采用“隨辦隨歸”的整理方式,由檔案管理系統自動完成。在具體的電子文件排列操作中,可能會有先形成(或者接收)的文件辦結時間晚于后形成(或者接收)的文件的情況,如果機械的套用“按時間結合事由排列”的原則,可能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困擾。因此電子文件排列時,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靈活采用按照辦理完畢的時間進行排列的方式。
四、編號與命名
電子文件是由一個個計算機文件(文檔)組成,要做好電子文件的整理和存儲工作,首先制定并遵照一個完整系統的命名方案對這些組成電子文件的文檔進行命名。一般情況下,組成一件電子文件的文檔應以該件電子文件的檔號命名。
1.編號
《規則》要求電子文件檔號格式為:全宗號一檔案門類代碼.年度一保管期限一機構(問題)代碼一件號。各單位編制電子文件的檔號應遵照以下原則:
(1)以件為單位,按照《規則》進行電子文件檔案整理的,應按照《規則》要求確定檔號編制方法。
(2)檔號應能唯一標識全宗內任一門類的任一件電子文件。
2.命名
電子文件整理時,文檔名可以完全使用《規則》要求的檔號格式,也可以去掉檔號中的“.”符號和“-”符號(某些系統不支持使用該符號命名電子文件)或進行適當調整。如檔號為“Z109一WS·2011一Y一BGS-0001”的電子文件,在進行文檔命名時,一般以“Z109一WS·2011一Y一BGS一0001”命名,也可以修改為“”或“Z109一WS.2011一Y一BGS一0001”。
應按照以下原則為組成電子文件的文檔命名:
(1)組成電子文件的計算機文件應以該電子文件的檔號命名,計算機文件名應能在計算機存儲器中唯一標識、有序存儲全宗內任意一件電子文件、文檔。
(2)可以使用“子件號”區分一件電子文件包含的若干文檔。
(3)組成電子文件的多份文檔,其命名中如使用子件號什么是電子文檔,怎么做,則其子件號應按照電子文件中各文檔的顯示順序編制。
(4)組成電子文件的文檔更名會導致電子文件無法正常顯示的,可保留原始文檔名。比如網頁文件,如果重命名構成網頁文件的相應組件文件的名稱,則會導致歸檔的網頁文件無法正常顯示。這也是通常要求網頁文件應固化為版式文件保存的原因之一。
(5)在文檔擴展名不同的情況下,也不允許兩份文檔使用相同的文件名。如一件包含兩份文檔的電子文件,其正文和留痕定稿雖使用不同的擴展名“PDF”和"DOC",但其文件名最好能進行區分兩份文檔并能明確顯示文件的前后順序,不應因不影響在計算機存儲系統中保存而取相同的文件名。
五、編目
電子文件應按照《規則》要求的格式,依據檔號順序編制電子文件目錄。電子文件目錄推薦由系統生成或使用電子表格進行編制,同時編制符合《規則》要求的電子文件目錄封面。
電子文件目錄一般保存電子版本即可,但應將其轉換為適合長期保存的版式文件格式。有條件的單位還應對電子文件目錄進行數字簽名。